| (通讯员 张乐君 记者 李耀华)日前,市规划部门出台城乡规划设计管理暂行办法,此举将进一步强化连云港市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秩序,提升城乡规划设计水平。相关单位或市民选择设计单位,应查看其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根据这一办法,承担规划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取得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设计资质证书,承担规划设计的企业年度审查必须合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且必须符合国家各级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划部门对备案在册的设计单位建立档案库,设立举报电话,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公布有关信息。检查结果将通过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通报。 (编辑:庄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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