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5月29日讯(记者 张帅) 在烟台招远从事餐饮服务的网友草田一直为一件事情疑惑,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培训为名每年收取费用,2012年的收费标准更是多达1000多元,最关键的是收费的几年中该局并没有组织任何的培训,那这些钱去哪里了呢? 行政机关收费 开的却是普通收据 “行政机关所实施的收费行为,必须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草田告诉记者,记者在一张去年由招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具的收据上看到,收费项目一栏中写着“培训费”、“资料费”,总数为760元,收据上所加盖公章也是该局的财务专用章。“这很明显是乱收费”,草田告诉记者 招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我们是替培训机构代收 草田将此事反映到中国山东网山东民声栏目后,招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经声称已经对收费行为进行过纠正并就此事做出官方回应。回应中称“我局收取的培训费用是替培训单位代收,因此未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但是究竟所谓的“培训机构”具体是什么机构,是否有相应的培训资质,该机构与招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有什么关系,回应中并没有提及。 回应中还称2012年培训费竟然涨到1000多元的说法不属实,实际上是今年该局改变了监管模式,以稽查、指导为主,按法律规定,违反其中一条规定的最低罚款2000元,考虑到有些小的餐饮单位的处境,我们提出了最低1000元处罚标准。 质疑:费用仍在收取 连收据都不给开了 针对招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回应和所谓的“纠正”,草田显得很气愤,据他讲,现在该收费行为并没有停止而是继续进行,唯一发生改变的是,在收费的时候不开具任何票据,并对餐饮从业者称,要票据需要把缴纳1260元,不要票据则只需要1000元。 记者通过咨询相关法律人士了解到,地方行政机关在具体执行法律法规的时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变通但是不能超越上位法的授权范围,该局所称主动将罚款标准降到了1000元,有超越权限的嫌疑。至于尚未稽查出问题又提前以此为理由收取了罚款,则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况且罚款也应该开具相关财政收据。 记者随后联系了招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方称此事需要汇报领导后回应,截至记者发稿,该局并未作出任何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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