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12月15日讯(记者 刘霞)“一次性付清房款却办不到房产证,钱都被开发商挪用了。”和张先生一样,约90户业主齐刷刷一次性交清了房款,入住6年后却依然没有等到期待中的房产证,开发商一拖再拖之后竟携款失踪。近日,潍坊市寒亭区怡海花园小区的张先生向本网反映了这一情况。 怡海花园小区由潍坊东联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东联置业)开发,2005年张先生与东联置业签订购房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全额房款,不料却延迟半年才交房。与张先生相同遭遇的还有楼内约90户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60日后,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对不解除合同的业主则支付已交付房款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没想到开发商会跑路,真后悔当时没索要违约金。”和大多数业主一样,张先生认为只要住得踏实,房产证慢慢办理就行,便未向开发商追讨违约金。 然而入住多年后,开发商承诺的房产证却一直杳无音信,业主因此也无法将房产转让或抵押再融资。由于合同上只规定开发商申办房产证的期限,对逾期未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赔偿却只字未提,业主只能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却一再拖延。直至2008年,东联置业办公地点人去楼空,无法联系到开发商让业主们一下子“心里没了底”。<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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