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11月18日讯 (见习记者 王亚男) 近日,中国山东网山东民声栏目接到网友小李投诉,称其所在的山东农耕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达三个月之久。多次讨要未果后,万般无奈的小李想到了求助。 劳动者:辛苦工作仨月 工资迟迟不发 今年五月初,刚走出校门的小李经过招聘考试,被山东农耕科技有限公司录取,成为了该公司的一名员工,从事软件开发方面的工作。公司承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即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工资也即由1200元提升。然而一个月试用期过后,公司承诺的签订劳动合同和转正非但没有实现,反而变本加厉的拖欠起了工资。 据小李介绍,自五月份入职直到七月底离职,只在七月初发放过一次五月份的工资。由于一个月试用期过后,公司没有按照承诺转正,小李想到了辞职,然而公司隔月发放工资的规定又迫使他在公司多待了一个月。与他一起同去该公司就职的有两个同学,每人都至少拖欠了一个月的工资。 山东农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某负责人:推托责任 不归他管 针对小李反映的情况,记者拨打了山东农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刑先生的电话,邢先生表示自己从未说过“不发工资”之类的话,但是对于记者询问的何时发放拖欠工资的问题,他表示财务问题不归他管,随即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济南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后协助讨要 那么当劳动者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多次讨要又未果的情况时,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济南市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应当向公司所在的区(县)里的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即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其所投诉的拖欠工资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小李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应当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认定其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结束后,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就会协助申请人讨要被拖欠的工资。 长清劳动局:需本人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为此拨打了济南市长清区劳动局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劳动仲裁申请需申诉的本人去现场办理申请手续,一旦证明了其与拖欠工资的单位的劳动关系,长清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会协助申请人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劳动仲裁的周期最长为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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