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马志亚 东海县洪庄镇民政办公室会计张某,在4年多时间里,先后利用职务之便,隐瞒辖区两名退休职工已死亡的事实,冒领退休金8万多元。因为“作案轻松如领自家钱”,他又先后侵吞辖区多名五保户供养金、慰问金、医疗费,甚至每月领走当地6名孤儿的慈善救助款。直到去年7月份,当地民政部门换届例行审计时,他才东窗事发。日前,张某因犯贪污罪,被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退钱容易”让他漏了馅 2010年7月份,东海县审计部门在对该县民政系统例行审计时,查出了多起冒领退休金事件。相关部门在追回被冒领资金过程中发现,该县洪庄镇民政办公室会计张某主动退回了部分资金。“一般冒领资金追回难度很大,为何一名镇民政办公室会计会主动帮家属退钱呢?”该县纪委工作人员介入调查,很快张某就说出了几年内隐瞒退休工人姚某、刘某死亡事实,冒领退休金的违法事实。令纪检人员惊讶的是,张某还主动交代了冒领五保供养金、春节慰问金、医疗费,甚至孤儿的救助金等。 从2007年2月至2010年9月,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以冒领的手段,侵吞已去世的姚某、刘某退休金,吴某等数人五保供养金等款项,达到了10多万元(因11564元冒领资金未查到张某签名的取款凭条,无法认定为犯罪数额,法院判决侵吞公款数额为99225元)。 作案简单得像“取自家钱” 张某交代,因为作案“太容易了”,他甚至从没有过“思想斗争”。2007年5月,辖区的退休工人刘某去世,他将其退休工资本收了上来,因为忙于其他工作,未将情况及时反映给上级民政部门。到了退休工资发放的月份,他在代领退休工资时发现,只要他不说,上面根本不知道刘某死亡的事实。 从此,张某每个月都拿着刘某的退休工资本,到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签上自己的名字,领走退休工资。同年7月,洪庄中学退休教师姚某去世,张某故伎重施,又逐月领走了姚某的退休工资。至2010年6月和9月,张某先后冒名领走了刘某、姚某退休工资45200元、41250元。 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张某的胆子大了、心更贪了。他发现很多农村民政对象申报过程不透明、审批结果公布不及时,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被批准为低保户。而这些家庭的五保养老金、春节救助款、医疗费等都由他经手代为领取,自然,这些款项全部落入了他的腰包。张某甚至从2010年1月开始,侵吞了6名孤儿的“助孤项目”。 张某交代,他冒领这些“死人钱”、“救困钱”、“救命钱”就像“取自家钱”,没钱用时,就直接到信用社,有时候300元、有时候1000多元,“想花多少就取多少。” 期间,也有部分村民找到他,询问申报结果或受助款项情况,他常常以“还没批下来”作为推脱。如果遇到有人明言申报已批准了,他就说“款项刚发下来”,并交给对方。3年多时间里,找到张某求证相关信息的人寥寥无几。 是心态失衡还是制度漏洞? 据了解,张某原本是东海县洪庄小学的代课教师,因为工作认真、文笔不错,又写一手好字,1985年调到了洪庄镇工作。20多年时间里,他先后担任镇民政办公室会计、镇人大秘书等职,在很多人眼里,张某为人稳重、工作勤勉。 那么,为何他会走上歧途?采访中,办案人员表示,张某虽然调到镇上工作,但是身份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眼看即将退休,他的心态可能产生了失衡。加上平时工作中张某以镇干部自居,好“推杯换盏”结交朋友,微薄的工资不足以支撑其消费习惯,遂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道路。 也有人认为,张某走上贪污之路,固然与其主观思想分不开,但是制度漏洞也不可忽视。据反映,农村民政对象申报、信息统计普遍存在过程不透明、审批结果公布不及时、登记统计更新不及时现象。优抚经费的发放、领取也极不规范,一名镇民政会计就能全权代领相关资金,而不需要任何优抚对象出面或签字。而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对民政工作的监管也不到位,督查力度欠缺。以致张某案发,到该县民政部门换届例行审计才暴露出来。 记者了解到,东海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曾专门向洪庄镇政府发去了一封检察建议书,分析了案情,提出该镇相关部门应当完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等数条建议。 (编辑:庄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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