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中,我公司花费了近1万元购买了海彼拉因自动售货机有限公司经营的一台热饮机,时隔不到1年,今年2月,热饮机便出现了故障。按照三包规定,热饮机尚在1年保修期内,于是我们与海彼拉因自动售货机有限公司公司联系,希望尽快维修处理。 由于该公司远在上海,在济南并没有相应的维修机构,因此通过电话中进行初步沟通那。经过一番故障描述,该公司维修人员表示,此故障的维修技术含量不大,在电话里一边进行指导操作,一边自行拆机维修即可。但这次电话指导维修并没有将故障解除。 该公司表示将饮水机返厂维修,并由消费者承担由济南到上海的邮寄费用。等热饮机寄去公司并修好后,我们却被告知,机器虽然已经修好,但是,将机器由上海寄回济南的这部分邮费仍然要由我们自己承担。理由是消费者在返修前已经自行拆机,回厂返修的机器并非原厂封存机器。 但当时拆机的全过程却是在厂家维修人员的电话指导下完成的,厂家以此理由而拒付热饮机的邮寄费用,到底合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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