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孩子的妈妈,我和老公都在济南上班,孩子是剖腹产,在2012年8月份时居委会就打电话让带环,我去医院检查因为身体原因暂时不能带环,并开了证明,交给了居委会。之前居委会打电话给我说过,带环和孩子上户口的事,大体就是那个意思:不带换不上户口。因此我也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妈妈带环和孩子落户没有相关联系。 我想最近去给孩子把户口落上,但是听同学说过《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上有需要居委会的盖章,否则去派出所落户时人家不给办理。我想咨询的是:必须得《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上有居委会给盖的章,派出所才能给我孩子落户吗,如果居委会因为我没带环就是不给盖章怎么办? 我们都是第一次结婚第一次要孩子,并且所有的手续都是合法的,如果因为这孩子没有合法的身份,我该怎么办?谢谢了,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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