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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怨气3万余元执行款被兑换3万余枚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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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 11: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李德锐   通讯员 王缀成  李南昌) 灌南的生意人陈某,拖欠郜先生装潢材料货款近3万元,半年来一直未给付,郜先生将他告上了法庭。没想到,8月30日,灌南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该起欠款纠纷中,陈某竟然扛来3万余枚硬币,因妨碍执行公务被法官批评教育。

  郜先生与陈某系生意往来中结识的朋友,2011年10月,陈某因做装潢业务所需,多次到郜先生门市购买装潢材料,2012年1月19日,双方经过结算,陈某共欠郜先生货款29864元。因该款项陈某一直没有给付,郜先生在3月30日将陈某告上法院,要求陈某给付货款及相应利息。经灌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郜先生的诉讼请求,裁判文书生效后,可是陈某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判决内容履行其付款义务,郜先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某欠款及利息共计31886元。

  陈某经法院执行后同意给付欠款,却拿来一袋硬币前来兑现。陈某解释说,法院判决其给郜先生欠款并没有错,但是郜先生之前借了他的车子,该车在郜先生使用期间因翻车事故导致车辆发生价值减损,对于该部分费用,他与郜先生至今未达成相关赔偿协议,郜先生不肯赔钱,他心里憋着一股气,所以就有意兑换硬币来气郜先生。

  执行局李法官经检查发现,陈某带来的兑现款中,除了一口袋的1元硬币外,还有1元、5元面额的纸币及部分1角、5角的硬币。

  考虑到1角、5角的硬币在现实流通中的不便,针对陈某的这种有意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李法官当场对陈某予以批评教育,并告知陈某如果与郜先生还有其他纠纷,可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通过李法官的开导化解,陈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当,当场写下具结悔过书,并自愿将1角、5角的硬币收回,换取大额纸币当场兑现给郜先生。 (编辑:王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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