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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入伍享多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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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09: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 者 陈 兵 通讯员 赵天刚

  日前,连云港市深入连云港电大、淮海工学院、连云港师专等高等院校,向应届大学毕业生宣传征兵政策,以拓宽征兵宣传渠道,提高应征入伍人员的整体素质。据悉,高校毕业生入伍、服役和退役后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根据规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役和退役后,可享受5项优惠政策。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时,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在优待政策方面,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在选用培养方面,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条件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高职(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

  与此同时,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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