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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要求保证休假不陪酒遭70余单位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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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08: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大学生要求保证休假不陪酒遭70余单位拒绝
2009年08月07日 08:07扬子晚报
品学兼优女大学生应聘,却因为递交一份合同被70余家单位拒之门外,原因是她增加两条对应聘单位的要求,而这份也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合同。

5日,“网络小丑星”在博客中写了一篇题为“女大学生拿着这样牛的合同书,能找到工作吗?”的博文,其中说,一位名叫李玉琳(化名)的女大学毕业生向企业老板递交应聘简历,该老板初步面试后有意进一步了解。随后,这位女大学生拿出一份合同书并表示如果该老板接纳她提出的条件,就考虑到公司上班。看罢合同书后,该老板明确表示不可能聘用如此“自大”的女大学生。原来,合同上提出两个条件:“甲方(单位)必须无条件让乙方(本人)享受法定假日,不得以任何名义剥夺其休假的权利;不允许甲方安排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如陪酒等,必须开除对乙方进行性骚扰的领导。”

据该女生称,她在学校是学生会干部,而且学习成绩不错,工作能力也得到师生认可,但前后面试过70多家单位无一家单位愿意接收,甚至有单位主管骂她是“神经病”。

“这家伙跟当年的我一样,太自负。”有网友看完帖子如是说。也有网友觉得被单位拒绝是女生就业态度出现问题,网友“云的那边”回复说:“其实是女生首先对用人单位质疑,任何一个用人单位肯签那份合同,就等于承认公司存在这些问题……这种质疑对公司形象和工作安排不做任何考虑,她无法融入团队。”

但是,广东中山一公司老板表示她的条件合理,愿意聘用她。该老板说,“她的条件和劳动法规定相符,我们公司也是严格按相关法规运作,只是被网友夸大她的用意,会考虑录用她。”随后,记者联系该女生,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她只是透露“不管有多难都不会放弃”。 (信 时)
发表于 2009-8-7 08: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出钱,我出命。如此而已。钱不是那么好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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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08:5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一个字 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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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08: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要是我绝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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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09: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她开公司就好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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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09: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行动得听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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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10: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反映了现实社会不和谐的现状。
违背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意愿,这个小姑娘应该去中南海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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