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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警方神速告破8.4车祸案 大家进来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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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5: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日下午,经调看即时监控视频和询问三个现场目击证人,杭州市公共安全专家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在新闻发布会上严肃地指出:保时捷死者被撞时并未走斑马线,而是在斑马线南侧十米左右。就此,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惩民进一步强调:魏志刚酒后对道路行人观察不够,措施不及,应负主要责任,但死者马芳芳因为并未走斑马线,所以也是要负次要责任的。与此同时,杭州本地媒体开动超过七十码的马力加大宣传,证明马芳芳是没有走在刚刚由市长手拉手领着孩子们示范而过的爱心斑马线上的,应负次要责任。

由此,我们明白了,马芳芳其实是死有应得的。

我还对“包死劫”有以下感动:

一、视频显示,撞人后的保时捷车尾离斑马线最多只有三米远,如果加上这款保时捷四米九左右的车长,也就是说保时捷车头离斑马线边缘也就七米九左右,好的啦看在天堂的面子上,算它八米,可警方宣布马芳芳是在斑马线南侧十米左右被撞上的。太君你的明白,离斑马线十米左右的马芳芳被离斑马线八米的保时捷车头撞上了,中间空了两米,所以这款保时捷是会传说中的隔空打穴,这已经突破已知物理学、力学、空气流力学原则,凌空内力直逼当年黄药师,我军应该紧急订购此款保时捷,在战场上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二、必须订购的理由还有,按警方公布的魏志刚车速为74-83公里/小时,以保时捷官方公布的数据以这种速度即使急刹车也至少滑行十五到二十米,但魏志刚却丝毫未滑行就停下来,所以这款车可能又练过千斤坠,说停住就停住,内力则远超在雪山顶上激战的欧阳锋或洪七公。各位围观的不明真相的群众一定要相信这一点了,否则不足以说明,魏志刚是在斑马线外撞上马芳芳,而且马芳芳就是违章没有走斑马线了,吁请大家千万要按警方的思路来思考这个案情,否则将给我们的法官未来的庭审制造多少麻烦。

三、虽然由于该死的手机用户大量存在,致使大量网上图片显示马芳芳被撞飞出三十米后,拖鞋却违反力学基本原理反方向落在离斑马线很近的地方,所以未来我们也是可以解释,马芳芳也是有一些武功的,具体来历不详,估计曾练过凌波微步旁支武学。此点望杭州检察院督促杭州警方进一步侦察。

四、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群众也不要猜测时速70多码的保时捷为什么能把人撞飞到三十米开外了,杭州警方侦察出保时捷时速为74-83码,超过该路段规定的60码约25-30%左右,这一点将对未来量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至于,位于浙江卫视十几层楼上的办公人员都能听到马达的轰鸣声,证明这款保时捷虽有绝世武功,可惜消声功能不良,在附近另一街角散步的老人们也听到了飙车声,这是因为他们因为生活美满、社会和谐,忽然返老还童,耳力精进,落根针都能听得见。国之幸事,社会之幸事。

五、至于视频里只显示了模糊不清的马芳芳顺着路边行走而不是横穿斑马线,而视频恰恰少了事发当时29秒钟,以及画面里是“马芳芳”一个人行走,而不是之前媒体报道的还有小姐妹……这个,这个我们不妨解释为她走出画面后又趁摄像头不注意再次转身回来了,用绿坝屏蔽了画面,我们顺势还可以还原当时的情景:该名女子患有轻度抑郁症,当天又未服食镇静剂,因和同伴发生争执后负气行走穿着拖鞋严重超速(据估计为70码),终于一头撞上了时速只有10码的保时捷,当场致使保时捷暴退两米,而车窗呈蛛网纹、气囊弹出、车漆刮伤,只是由于质量悬殊过大,马芳芳力有不逮不治身亡……对于肇事死者,无辜司机主动拨打了他爸的电话,并向肇事死者家属表示将不会索赔保时捷的损伤了,显示出极强的爱心。钦此。

看得出来,由于胡斌案做底出杭州警方已汲取大量经验,虽然精心编辑的视频画面没有事发当时的画面,没有事后的画面,也不能证实那个妹妹就是马芳芳,但他们果断地发明了三个现场目击者,更发明了死者未行走斑马线的有力证据,转告天下,此事永不翻案。

我终于明白,这是一个发明证人和发明证据的时代。

与此同时,狱中的胡斌两眼涟漪,手扶铁窗遥望莫干山路方向长叹:看来,三菱没有保时捷拉风,我爸确实也没有你爸有钱。




杭州交警这回爱赣榆大了,所谓“爱心斑马线”撞死打工女孩的惊天大案被神速告破:有现场监控录像证实,一个被据称是马芳芳的女孩走出了被监控的爱心斑马线镜头。据此断定,“8.4”交通肇事案中,被撞的马芳芳当时没有行走在斑马线上。
  
  案件的性质据此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了。
  
  很好,很强大,杭州警方很牛X。
  
  可惜,我看了杭州警方遮遮掩掩公布的那段监控录像,却感觉不到杭州警方的那份推定是如何站住脚的。
  
  首先,这个探头只是选择性记录了一个女孩在路边散步的镜头,我们只能认为也许那个女孩真的就是马芳芳。
  
  其次,如果那真的是马芳芳的话,几秒钟后就应该有保时捷飞驰而来的画面,而这才是重要的现场资料。可惜,这个探头在这关键的几秒选择了躲猫猫。当然,也许探头并没有躲,而是忠实记录了现场惨祸的状况。那么,就是杭州警方在故意躲猫猫了。问题是,杭州警方为什么要选择在这个关键证据上对公众躲猫猫呢?
  
  我觉得,网友们质问的对:为什么无论胡斌案也好、魏志刚案也好,凡是对飙车者不利的监控录像都被宣称找不到,而这回对“疑似被害人”不利的监控录像却如此迅速就找到“证据”了呢?
  
  值得深思。
发表于 2009-8-8 15: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事 谁想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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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5: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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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5: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人在操作,谁知道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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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5: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 顶替警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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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5: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强大的又一次70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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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6: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卡宴果然是比三菱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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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6: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传说中的隔山打牛,太君你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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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6: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车祸愈演愈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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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6: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钱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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