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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诫那些有点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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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10-19 19:03:23 |阅读模式
赣榆什么时候能没有那些昧着自己良心去做事的 、
中医院一位医生横闯马路被车撞了、万幸的事只是受了点轻伤、脚脖子骨折、头部擦破点皮、1个多月就上班、
交警大队非要司机交2万元、钱交了  人也早上班、但迟迟不给处理、
3多月过去,尽然说那医生评10级伤残、呵呵、我真搞不懂残在那里、赖人能好吗、 能发财吗、
还有那些帮助造假人、你的良心何处啦 、你的良知呢、你扪心自问你是人吗、

告诫那些没良知的人、不管做什么或者有点权的、在工作上处理事要讲事实、
别两边吃、不会的好处的、还是做好人好的、别做小人。
发表于 2009-10-19 22: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帖子能通过吗?admin的原则在哪?这样的帖子到底有没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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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10-19 22:40:22
不知道是真是假
发表于 2009-10-20 12: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没有常识!!!伤胫动骨100天你不知道啊?
要是脚脖子骨折1个多月能上班天就塌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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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0 18: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骨折是轻伤害,别有意见。这年头有些事就得认栽。


  4.10.10 肢体损伤致:
    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b. 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c. 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d. 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e. 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f. 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g. 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h.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i. 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4.10.11 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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