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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毁自己摩托车 危害安全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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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1: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住连云区的吴某某本想驾驶“摩的”捞点外快,哪知刚带人上路就被执法人员查获,他觉得自己很倒霉,竟拽断自己摩托车的输油管,点燃将其烧毁。近日,连云区人民法院因其故意纵火焚烧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今年39岁的吴某某,因为无业想驾驶“摩的”挣点生活费,就在他驾驶摩托车运营时,被当地运管所执法人员查获。吴某某觉得自己首次上路带人就被抓住,实在是太倒霉了。他越想越生气,竟在执法人员把摩托车推走时,拽断摩托车输油管,并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油管点燃,当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将火扑灭时,摩托车已被烧毁。

  让吴某某没有想到的是,他纵火焚烧摩托车的地点是在公共场所,周围停放了许多车辆。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尽管摩托车是自己的,但被执法人员查获后,他既没有权力也不能烧毁摩托车,在公共场所焚烧摩托车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吴某某归案后,对自己的过激行为自愿认罪,态度较好,法院根据他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记者  杨济泽  通讯员 朱先明 金增军)
发表于 2009-12-2 12: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XM ··凭啥么··我高兴·我就烧·关你ZF叼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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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2: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够倒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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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5: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生活艰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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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9: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75xx族XXX【省略1000字】
都能放回去
烧一辆自己的车子就危害公共安全了
法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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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22: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判的好,幸亏那东西没爆炸,万一爆炸了,伤了或死了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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