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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站元老
3.2.2 QQ帐号的所有权归腾讯,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QQ帐号的使用权。
3.2.3 腾讯QQ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如果腾讯发现使用者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腾讯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帐号而无需向该帐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用户资料和游戏道具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腾讯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帐号,以免因帐号问题产生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腾讯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3.2.5 用户QQ帐号在丢失或遗忘密码后,须遵照腾讯的申诉途径及时申诉请求找回帐号。用户应不断提供能增加帐号安全性的个人密码保护资料。用户可以凭初始注册资料及个人密码保护资料填写申诉单向腾讯申请找回帐号,腾讯的密码找回机制仅负责识别申诉单上所填资料与系统记录资料的正确性,而无法识别申诉人是否系真正帐号权使用人。对用户因被他人冒名申诉而致的任何损失,腾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知晓QQ帐号及密码保管责任在于用户,腾讯并不承诺QQ帐号丢失或遗忘密码后用户一定能通过申诉找回帐号。
3.2.6 用户注册QQ帐号后如果长期不使用,腾讯有权回收帐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信中断、用户资料、邮件和游戏道具丢失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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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轩秀雅 发表于 2010-11-14 08:45 昨晚看一新闻,一孩注册了一个“12345678”和“5201314”的QQ号码被盗,申诉后,腾讯告知确实被盗,由腾讯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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