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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入住抵押房引发纠纷

2011-8-2 11:50| 发布者: 谢小茹| 查看: 289| 评论: 0

摘要:    □ 杨济泽   市民董先生昨天向日报反映,自己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去年4月份,董先生借给陈某22.2万元,陈某则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小产权房屋作为还款抵押,当陈某逾期未归还欠款后,董先生搬进了被抵押的 ...
   □ 杨济泽

  市民董先生昨天向日报反映,自己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去年4月份,董先生借给陈某22.2万元,陈某则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小产权房屋作为还款抵押,当陈某逾期未归还欠款后,董先生搬进了被抵押的房中居住,可是却被陈某亲友赶了出来。如今,房屋、欠款两头空的董先生不知今后该如何是好。

  抵押房屋借巨款

  董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于2010年4月15日借给陈某22.2万元,为了表示自己的还款诚意,陈某将自己一套面积174.3平方米的房屋抵押给了董先生,同时将土地使用面积43.87平方米的土地证也交给了董先生。双方书面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如到期未能还款,所抵押的土地及房屋归董先生所有,陈某将无条件配合董先生办理土地使用证及产权等相关过户手续;如果无法办理产权过户,陈某将支付所借款项50%的违约金,并自借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支付利息。

  当临近还款期限时,董先生便开始联系陈某,催促其尽快还款,可直到过了还款日期,陈某仍然没有还钱。无奈之下,董先生向新浦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到了开庭之日,陈某并未到庭,法庭审理查明,陈某借款属实,且双方协议有效,于是判决陈某于10日内支付董先生22.2万元本金,并从借款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

  自行入住起纠纷

  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董先生并没有高兴几天,原来他再也联系不上陈某,法院的判决也成了一纸空文。无奈之下,董先生想到了陈某抵押给自己的房产,于是打算先住进去再说。上周,董先生带着自己15岁的儿子和13岁的侄子准备装修这套毛坯房时,陈某的妻子带着3人敲开了房门。一进门,陈妻便质问董先生凭什么住进来,她认为董先生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入”,并随即报警。

  民警赶到后,为了避免双方冲突升级,便劝说董先生暂时离开,待双方心平气和之后再慢慢协商解决。就在董先生带着孩子离开时,陈妻随即带人将董先生先前看守房屋时使用的被褥以及运来准备装修用的木地板从窗口扔了出来。董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一家四口常年租房居住,当初借给陈某的款项,正是用来买房的。现在钱收不回来,房子也住不上,不知今后该如何是好。同时,董先生也担心,陈妻声称自己“非法入侵”,会不会让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执行是正途

  带着董先生的困惑,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公善民律师事务所张瑞祥律师认为,董先生当初与陈某签订的借款协议,符合公平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然而,房屋抵押协议中,双方虽然约定陈某如果未能按期还款,房屋自动归董先生所有,但因双方当初没有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因此抵押借款协议中,有关产权自动转移的这项约定无效。

  在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后,董先生应该催促陈某立即还款,如果陈某不能履行法院判决,董先生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处分陈某的一切合法财产,用来归还欠款。与此同时,董先生自行搬入被抵押房屋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如果急需改善居住条件,必须取得房主的同意后,方能合法入住。此外,虽然借款协议中房屋抵押一项不受法律保护,但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陈妻声称的“非法入侵”也是站不住脚的。 (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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