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就是乡镇干部的工作吗? 有人说:乡镇干部干事就是开会,服务就是收费,协调就是喝醉。我的体会是:乡镇干部干事是要开会,服务也可能是要收费,协调不一定非要喝醉――这样的乡镇干部老百姓最欢迎。 我是1998年的春天从一名中专教师走向镇长岗位上的,当年已经35岁了。上任之前,一位资深领导告诫我:上任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到村里去与村干部混个脸熟。不然,选举就会出问题。阳春三月,我第一站选择到离镇政府最远的高林村。爬了近三个小时的山路,终于见到了村支部书记,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累,可能是新鲜,也可能是心里爽!同事在一路上向老百姓介绍:这是我们新来的蒲镇长。接近下午三点钟才吃午饭,一上桌子,我就像在家里吃饭一样,三下五除二,几碗白米饭下肚,说了一声“各位慢慢吃”,没等他们返过神来,我就下席了。村支部书记家属急忙从厨房跑出来:“蒲镇长,多喝几杯,菜还没有出完呢!”其实,我一口酒也没有喝。老实说,我的确不能喝酒。原因是一旦沾酒,全身通红,不一会儿就会出现红色斑点。上任前,时任云阳县委组织部部长付恺代表县委找我谈话,最后问我对组织还有什么要求。我说:自己不胜酒力,因此得罪人了,请组织上明判。 第一顿下乡午饭的气氛一直比较严肃。饭后我又听到村支部书记悄悄对我同行的镇干部说:大城市来的镇长与我们坐不到一条凳子上来。返回的路上,我感到特别特别地郁闷…… 村干部的贪污犯罪,危害甚于过去地主恶霸 少数农村干部的职务侵占和贪污,他们要远比过去地主恶霸要高出几十倍,当今村恶霸的行为,比过去的地主要更为可恶,他们就利用手中的权利,一分钱也不用花,也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和费用,就能把群众数百亩的土地占为已用,并把侵占的农民土地,再进行非法倒卖和非法转让,并从中获取数千万元巨额的非法利益。村集体几代人积累的企业资产和村组的集体财产,都不用任何公开竞拍形式,私自就居为已有,集体上百万元、上千万元的企业资产,想给谁他就给谁,并随意处置。这种行为现在无论是叫贪污也好,还是叫职务侵占也罢,反正都要比过去的地主恶霸还要凶恶很多。的确有少数农村的干部,干脆把村委会当成了是他自己的私人家当,随意任命村主任,他想叫谁当干部谁就能当村干部,集体的财物和土地,他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我们村的干部决定将地卖给开发商,与村民打起游击战 就拿我们村来说(人格担保是真事),村干部自行决定将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卖给了房地产商,补价是每亩7万元,而一路之隔的另外一个村,补价是16万元。原因在于3年前村里把一个有钱人家的地卖了,给人家签的合同上写明,如果5年内超过7万元,要补差价,村干部不愿意补,就硬要后面被征地的农民接受7万元的低价补偿金。 今年征地涉及到了十几家(还好没涉及到我家)。大家都不愿意接受这个补偿金,有些家里兄弟多的,或者有点门路的,就在工地上闹事,不准推土机进地,结果呢,县里派公安、消防、城管围成人墙,推土机强行进去,把农民种的玉米都推了。然后开始砌墙,但在砌墙阶段,老是有不甘心的农民来阻挠,县政府采取的措施是派派出所来村里抓人,也不管你是干什么的,看到壮丁就抓你去派出所,到里面也不打你骂你,就是坐半天,问问你那天你有没有参加闹事,回答没有,就把你放了。第二天如果你不幸又被这伙人碰到,对不起,再来一次,如此反复半个月,那些小伙子们都不敢白天上街了。跟日本鬼子抓壮丁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抓了放,放了抓,谁耽误的起这工夫阿。我高中同学在城管当队长,参加了那次声势浩大的围猎活动,聚餐的时候他说,围围墙的前半个月就放风说要逮捕人,那些有闹事前科的都跑的无影无踪了…… 一位乡长的自述:被变了味的指标考核逼成了骗子 乡长自述:我在湘南一个乡镇政府干了11年,当乡长两年了。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的政绩考核在很多方面背离实际,逼着乡镇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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