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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金腾豪庭新楼交房 开口费由业主买单

2013-8-5 12:12| 发布者: 新闻传播| 查看: 121| 评论: 0

摘要: 中正置业公司向金腾豪庭小区业主出示的交房收费单    中国山东网11月12日讯 新楼盘各种开口费(简称开口费,包括自来水开口费、天然气开口费和暖气开口费)已经不允许向业主收取,开放商为何还要收?购买新房该不 ...

中正置业公司向金腾豪庭小区业主出示的交房收费单

   中国山东网11月12日讯 新楼盘各种“开口费(简称开口费,包括自来水开口费、天然气开口费和暖气开口费)”已经不允许向业主收取,开放商为何还要收?购买新房该不该缴纳评估费和查档费?刚成立只有暂定三级资质的物业公司,为什么收费标准比一级资质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还高?近日,德州市民张先生反映,他在德州金腾豪庭小区购买了一套120㎡的新房,在交房时开发商列出的11项、近3万元的业主须缴纳费用,让他很郁闷。

  11项交房费用 众多业主质疑

  张先生说,金腾豪庭的开发商是德州中正置业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10月他同德州中正置业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了一套120多平米的住宅。今年10月28日,当张先生去金腾豪庭售楼处办理交房手续,本以为一切都很顺利,可没想到开发商又向他收取11项交房费用。张先生仔细看了这些交费项目,其中的“开口费”、评估费、查档费、代理费、物业费、太阳能安装费等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令他大为不解,这些费用加起来共近3万元,之前合同上并没写到有这些费用。

  “我还是头一次听说交房还有这么多的收费项目。”张先生告诉记者,像这些开口费,山东省和德州市早有相关规定,2012年后不允许再向购房者收取,即使收取也应按照旧价格标准收取,而不是新标准;评估费和查档费是只有二手房交易才收取的,而且两项收费服务自己之前并不知情;而1.3元/㎡每月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在德州实在太高了,很多高档小区都没这么高的价格;还有太阳能安装费更是在未经过购房者认可的情况下强行收取的。

  张先生说,他针对这些收费向中正置业方面提出质疑,一位销售人员的答复是,所有收费项目都是有相关依据的,并且拿出一些报纸上刊登的政策新闻作为证明,还说物业费的标准是物价局给定的,有问题可以向物价局反应。

  其实,对金腾豪庭小区交房时的收费项目有意见的,不只张先生一人。在张先生向本网投诉的时候,又有几位购房者打来电话投诉该小区的交房收费不合理,其中一位曲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也是从事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对相关的收费政策非常了解,当初合同上并没有写明开口费要购房者承担,根据新出台的相关文件,也不应由购房者缴纳。

  而通过她的调查了解,在德州拥有一级服务资质最好的物业公司收费也不过1元/㎡每月左右,像离金腾豪庭不远的高档小区“新湖春天”物业费只有1元/㎡每月。而金腾豪庭的物业公司刚成立、服务资质只有暂定三级,物业费竟然定出1.3元/㎡每月的标准,实在高的离谱。

  另外,张先生和曲女士等人还反映,买房时他们特意问过用不用交开口费,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说,只要合同上没写就不用交,所以才放心购买的。而这次交房时,出售方在没有竣工验收证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通知业主来收房,小业主来后要先签字,交钱,然后才能看房,这是非正规的交房流程。

  每项收费都有“依据” 物业公司称与开发商不是“一家”

  针对购房者的诸多质疑,记者辗转联系到了中正置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处的负责人刘经理。她表示,开发商是依据相关政策收取开口费。说着,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日期是2012年8月20日,《德州日报》 “12345市民热线”栏目发表的文章,题目为“开发商为何还收配套费”。文章中有这样一段内容:“根据 《德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规定, 2012年1月1日以后,开发企业办理施工许可的,要同时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向购房者收取该费用。……XXXX小区开发商是2011年办理的施工许可手续,在 《办法》规定时间前办理,因此开发商未缴纳配套费,应由小区购房者缴纳。……根据 《办法》,专项配套费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包括供水设施建设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33元征收,管道供气设施建设配套费 (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27元征收,集中供热设施建设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72元征收。因此,购房者应按照为每平方米 132元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刘经理说:“这篇文章所讲和我们的情况一样,上面已经登出了有关部门的回复,很明显根据《办法》规定,开口费应该由购房者缴纳,收费标准也应该按照最新的来执行。”

  对于评估费、查档费的收取。刘经理这样解释,评估费和查档费属于办理“他项权证”的费用,并不是只有购买二手房才收取,这些费用收缴方是评估公司和银行,采用按揭付款方式的购房者都要缴纳这些费用。

  刘经理还告诉记者,物业和开发商不是一家企业,现在物业还没有进驻小区,具体情况她也不了解,他们只是暂时代收物业费,标准是由德州物价局定的,有疑问可以咨询物价局。太阳能属于小区额外规划的配套设备,前期已经告知购房者,费用应由购房者承担。

  而购房者反映开发商承诺过不用交开口费和违规的交房流程。刘经理均表示,自己当时不在场,不清楚这个情况。

  有关部门解答 政策之外合同依据最重要

  对此,记者咨询了德州市有关部门。住建局负责人表示,根据 《德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开口费缴纳的焦点在于开发商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时间及是否先期缴费,收费标准根据《办法》规定标准收取。2012年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其具体情况还要看双方购房合同中是如何商定的。

  物价局相关负责人针对物业费等问题也做出了解释,金腾豪庭的物业收费标准是由物价局制定的暂时性标准,价格是1.2元/㎡*12月,其中包括了电梯费和消防设施维护费,这在德州属于中等标准。而像“新湖春天”这样的小区物业费1元/㎡每月,但价格中并不包括电梯费等费用。该负责人还强调,物业费评定标准和物业公司资质无关,德州市今后将会出台新的物业价格评定标准,通过定期评定物业公司服务等级来制定其收费标准。对于太阳能安装费,该负责人认为,这个应该按照双方合同或协议来,建议协商解决。

  而关于评估费等费用,中国建设银行德州分行的工作人员表示,新房在建时,购房者按揭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担保证明即可,不需要评估;而购买成品房按揭贷款,则需要由银行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由贷款者承担。

  针对有关部门的答复,记者又咨询了有关法律界人士,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董立丽律师表示,关于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一般根据物价局出具的相关标准或《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收取。规划红线以外的配套费由开发商来承担,规划红线以内的由开发商与业主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或者协商确定。太阳能安装费应看开发商与业主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功,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公正的裁决。

  对于开发商和有关部门的回复,张先生等人也表示,除了物业费的收取能够理解外,对于其他几项收费仍不认可,如果开放商始终坚持这些收费条款,他们将向有关部门投诉,并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的有关政策规定,在全国各地已经陆续出台。但由于各地出台管理措施尚不完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因开口费支付而产生的争议纠纷时有发生。这提醒了广大买房者在购房时应擦亮眼睛,一定要明确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和缴纳费用,并在合同中注明,以防开发商利用合同漏洞,额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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